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巡视员
2017-09-12 14:13:37 来源:本站原创字号:大 中 小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巡视员 胡剑萍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汽车类产品销售额在线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已超过了四分之一,在扩消费中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加快汽车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汽车消费对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汽车市场发展面临的形势
入市以来我国汽车市场经历了多年持续快速增长,汽车产销连续八年稳居世界第一,随着我国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汽车市场发展也正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是汽车市场发展步入新常态,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我国新车市场已经完成从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转换。企业产品以及细分市场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今年1-7月我国汽车销量同比增长4.1%,预计未来新车市场总体将保持中低速增长,而新能源汽车在政策激励和加快自主的发展基础上,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从过去经验看,汽车市场进入这样一个阶段后,二手车市场、汽车后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将得到释放,同时受限购道路拥堵、停车设施不足等限制,将保持低速增长,而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汽车消费稳步增长。
二是汽车制造与流通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汽车流通服务相互促进,协同作用,在整个汽车产业价值链中占有重要地位,汽车消费将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特点,用户体验成为影响汽车消费的重要因素,汽车生产企业将加快由制造型向制造服务移动出行供应商转变。
三是互联网与汽车流通,加快融合,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加快发展和应用,与汽车流通的结合也日益紧密,网约车共享汽车方兴未艾,也加快推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行业发展较为碎片化,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激烈竞争下,汽车流通行业逐步融入流通企业和龙头企业。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汽车流通业面临渠道和网络不够健全,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诚信经营急需改善问题,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自律。
二、加快流通体制改革的思路和进展
新时期下,做好汽车流通管理,加快推进汽车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汽车全流通链条着眼,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升级趋势,引导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畅通从新车到二手车到报废车的渠道,推动汽车联动发展,提高汽车流通效率,改善环境,发觉新的消费增长点,全链条协调扩大消费,服务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大局。
(一)改革新车流通体制,针对我国新车流通面临的突出问题,在经过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行业的意见基础上,商务部于今年4月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汽车管理办法废止,重点推进四方面改革,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销售汽车不再以品牌授权为前提,授权销售和非授权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二是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把供应商、经销商成为双主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经销商内容和价格使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及售后服务中能够明白选择,自由消费放心消费。三是促进新型市场关系,明确经销商和供应商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双方积极性,对于双方的行为都进行了明确规范,比如禁止供应商实施单方确定销售目标搭售商品,限制多平台经营,也禁止经销商冒用经销商授权开展经营活动,四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了总经销和品牌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基本信息和有关交易信息,新办法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映,媒体高度关注,行业相关各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可以说这是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将成为激发汽车市场活力和促进汽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把钥匙。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新车流通行业正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很多供应商经销商已经按照办法的规定调整了合同的相关条款,确定新型平等主体关系,更加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探索实践中更为灵活、高效渠道发展模式,特别是围绕新能源汽车销售模式和创新,已经成为业内的讨论热点,目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也接到一些办法规范内容的相关投诉,并已经启动了相应的执法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工作,指导督促汽车市场落实办法规定,按时完成基本信息备案和信息报送,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加强检查,加强部门协作,查处一批典型案例,确保办法实施效果。
(二)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满足多层次需求,为促进汽车市场充分竞争,保持外贸回稳向好,2014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九个省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首先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商务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简化许可程序,允许整车报税仓储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利促进试点工作。其次,优化了汽车市场供给,试点企业不断扩大,2016年进口数量已从2015年的4785辆,增至6.5万辆,2017年1-8月已经完成7.8万辆,进口车型超过140个,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试点释放信号促进汽车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开展试点以来,一些中高端进口车型价格降幅超过15%,国产车纷纷改变产品质量,提升质量水平。此外,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抓住货源,通关、售后、监管四个关键环节,创新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总结归纳为一平台四体系,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国际采购体系,贸易便利通关体系,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政府监督信息体系,一平台四体系是试点改革创新经验的集中体现,对进一步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汽车平行进口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复制推广经验,加强试点标杆,强化售后服务保障,全面扩大成效,为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便利二手车交易,搞活二手车市场推动国办出台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在推动打破二手车流通地区封锁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落实国办要求,我们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商务部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异地交易,优化登记程序,加强二手车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多项具体措施。其二,积极推动各地取消二手车政策,按照国务院要求,去年年底商务部协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今年3月会同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取消二手车政策标准,要求各地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报送各地限迁取消的情况。
开展实地督查期间,现场督促有关省份调整二手车限迁政策,并在随后有关情况通报各省市。目前已经有13个省份全面或部分取消限迁政策,商务部完成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二手车信息交易报送系统,并发文要求各地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将核对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交易信息,实时准确录入系统,关于取消限迁政策措施,活跃二手车效果正在逐步显现,行业协会统计,2016年我国二手车交易辆1029.3万辆,同比增长10.3%。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办文件要求,全面取消限迁政策,推动汽车全生命周期建设,针对二手车流通症结,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
(四)推动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加快拆解行业管理改革,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国务院法制办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日前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
其一,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布局的要求,实行先制造后征的制度,也允许旧件进入流通,开展绿色汽车消费。
其二,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的规定,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与此同时商务部正在组织修订办法相配套的国家标准,修订过程中,我们重要把握三项选择,首先突出可行性,根据我国地区参与较大的行情,对于不同地区分档进行管理,提出不同产能设计,经营面积设施设备要求,其次体现前瞻性,在企业产能设计方面,采取与地区保有量和地区拆解能力双协调管理模式,增加电动汽车要求,为未来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再次提高针对性,针对回收拆解过程中安全环保隐患问题,增加了安全环保相关要求,针对电动汽车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存储方面提供技术要求。
其三是注重协调性,报废汽车管理办法的修改思路以及国家标准的修订情况,修改调整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保证各标准协调一致,为此为配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我们也正在抓紧研究起草配套的实施细则。
下一步将推动进一步出台报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案,完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制订配套的实施细则,大力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行业的改革,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汽车流通体系,需要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多方共同努力,加强行业改革,加强行业引导,完善体制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管理,是我们努力的方向!